关于启用合同备案系统的通知

发布者:kdcwc发布时间:2023-11-01浏览次数:113

各学部、部门,直属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合同收付行为,推进内控制度建设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启用合同备案系统。为便于教职员工使用相关功能,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本通知所指的合同是以学院名义对外签订生效的合同或协议,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合同、建设工程合同、科研合同、买卖合同、委托合同、运输合同、租赁合同等。

二、合同备案范围:

1.2023111日之后签订的所有涉及资金收付的合同均需进行备案;2.2023111日之前签订的,尚有资金未支付的合同需补充备案。

三、凡涉及资金支付的合同,均须通过合同备案系统申报,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合同备案系统操作说明》。本系统自2023111日启用,为提升用户体验,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,电话:8068957280689573

 

附件:合同备案系统操作说明.doc

 

财务处

202310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