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部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提升学院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,推进会计档案信息化建设,学院将启用A4制式财务报销单据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启用时间
2024年11月1日起,正式启用A4制式报销单,旧版报销单停止使用,已完成签批手续的原报销单需粘贴至空白A4纸。
二、粘贴要求
1.报销票据禁止叠加粘贴,不能覆盖;禁止在粘贴单背面粘贴票据。
2.单张票据小于A4纸张1/2大小:平铺粘贴,如火车票、飞机票等小票在A4纸张的单面平铺粘贴多张,且相同乘坐人的票据尽量粘贴在一张粘贴单上面。
3.单张票据超过A4纸张1/2,小于A4纸张大小:一张粘贴单只能粘贴一张票据。
4.单张票据等于A4纸张大小:可不用粘贴。
5.单张票据大于A4纸张:在保留票据有效信息基础上,尽量裁剪为A4纸大小,切勿折叠。
6.注意粘贴时所有票据的四个角均需粘贴牢靠,避免扫描时卡纸;原始凭证粘贴时须使用胶水(请勿使用双面胶、透明胶等),四个角及中间位置都要固定,粘贴牢固。原始凭证粘贴须保持平整,勿用订书钉、大头针、回形针等金属性易锈蚀物品固定票据,以便扫描和保存。
7.A4大小的报销材料(含粘贴单)应每页分开,用长尾夹固定即可,切忌贴合或装订。
三、规范粘贴票据示例
附件:
财务处
2024年10月23日